台泥 將替花蓮縣府焚燒垃圾

2017-04-13

工商時報【袁延壽╱台北報導】

為解決地方政府垃圾無處去的困境,台泥正與花蓮縣政府討論替地方政府焚燒垃圾;台泥指出,水泥窯的高溫及熱流都高於一般焚化爐,焚燒後不會產生二次公害,底渣也可廢物利用,是標準的「循環經濟」理念,台泥樂於盡一分環保責任、幫台灣解決問題。

據了解,目前花蓮縣大部分的垃圾,都是運往宜蘭利澤工業區焚化,每年費用至少1億元。

台泥指出,一般水泥窯的溫度都在1,400∼1,600度,高於焚化爐的1千度左右,如此高溫更容易完全焚燒垃圾,且因屬密閉式操作,不會產生戴奧辛等有毒氣體;同時,垃圾焚燒後所產生的底渣,也可做為水泥生料循環再使用。

台泥指出,在中國大陸已有協同處置當地政府生活垃圾的實績,技術也非常成熟,所以只要政府同意,台泥樂意盡一分環保責任,協助垃圾無處去化的困境。

台泥大陸貴州安順廠從2015年11月就和當地政府合作,開始焚燒垃圾;另外,廣東韶關廠也與當地政府簽約,希望在2017年底韶關投產後協助處理當地垃圾。

台泥指出,由於水泥窯焚燒垃圾,還必須添加一套獨立的焚燒設備,投資約2億、3億新台幣,如果政府同意,台泥會立刻進行相關設備的購置。目前大陸各地政府與水泥廠協同處理垃圾的合約,政府付給水泥廠每噸垃圾焚燒平均費用在160∼200元人民幣之間。

另外,由於國內仍有許多的工業廢棄物及廢輪胎的處理,也造成政府及民間相關產業廠商的困擾;台泥表示,以日本、歐美的實例,許多也都委託水泥廠處理,技術也都成熟,台泥也可代處理。

據了解,目前台泥花蓮廠每年都要焚燒處理超過140萬噸的工業廢棄物,包括電廠所產生的灰飛及脫硫石膏、鋼鐵廠所製造出來的鐵礦汙泥。

於近期全國廢輪胎無處可處理,已造成輪胎廠向政府陳情要求解決的重大課題,據悉環保署、地方政府也與台泥討論進行國內工業廢棄物及廢輪胎焚燒循環經濟的可能性,希望能透過焚燒再利用的方式,解決可能造成社會堆積、亂倒的難題。

新聞來源:袁延壽╱台北報導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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